健康管理师报考等考試鉴定工作通知
为搞好卫生健康领域职业专业技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中,现将相关事宜通告以下。
一、全国统一鉴定职业范围
依据人力资源管理社保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国家人社部发〔2017〕68号)规定,卫生健康领域职业专业技能全国统一鉴定职业为健康管理师、牙科修复体系作工及助听器验配师3个职业(各职业考试报名时间、级別见配件1,各职业报考条件见配件2)。
健康管理师三级应具有下列标准之一:
1.具备医疗卫生技术专业专科大学之上毕业证书。
2.具备非医疗卫生技术专业专科大学之上毕业证书,持续从业本职业或有关职业工作中2年之上,经健康管理师三级靠谱学习培训达要求规范课次,并获得培训证书。
3.具备医疗卫生中等水平大专之上毕业证书,持续从业本职业或有关职业工作中三年之上,经健康管理师三级靠谱学习培训达要求规范课次,并获得培训证书。
二、全国统一鉴定时间
第一批次鉴定時间为10月24-27日,第二批次鉴定時间为10月31-10月15日,第三批次鉴定時间为十一月7-8日。每一个批号出示二轮考試。就同一职业,每名学生只可报名参加在其中一个批号一轮考試。
三、考试网上报名及交费规定
(一)此次鉴定统一根据省部级鉴定具体指导中心应用教育考试系统软件开展报考。省部级鉴定具体指导中心依据我中心考試分配公布本地域教育考试通告,明确省内考試职业、填报自愿截止期。各省部级鉴定具体指导中心向我中心申报报名登记表的截止期为8月28日,资质审批截止期为9月18日,坐位编辑截止期为9月28日。
(二)各鉴定站将报名登记表根据教育考试系统软件报至省部级鉴定具体指导中心,由省部级鉴定具体指导中心审批后统一汇报至我中心。
(三)各省部级鉴定具体指导中心须依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卫优秀人才发〔2016〕66号)规定向我中心上交考试费19元/人(在其中,基础知识科目1两元/人/科,实践活动实际操作学科7元/人/科)。